西湖秋晚的拼音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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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绍翁介绍和叶绍翁诗词大全

叶绍翁

叶绍翁,字嗣宗,号靖逸,龙泉(今属浙江)人,南宋中期文学家、诗人。祖籍浦城。原姓李,后嗣于龙泉叶氏,祖父李颖士于宋政和五年(1115)中进士,曾任处州刑曹,后知余姚。建炎三年(1129),颖士抗金有功,升为大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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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子 · 第七十章 · 号令

墨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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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国之道,道任地始,地得其任则功成,地不得其任则劳而无功。人亦如此,备不先具者无以安主,吏卒民多心不一者,皆在其将长,诸行赏罚及有治者,必出于王公。数使人行劳赐守边城关塞、备蛮夷之劳苦者,举其守卒之财用有余、不足,地形之当守边者,其器备常多者。边县邑视其树木恶则少用,田不辟,少食,无大屋草盖,少用桑。多财,民好食。为内牒,内行栈,置器备其上,城上吏、卒、养,皆为舍道内,各当其隔部。养什二人,为符者曰养吏一人,辨护诸门。门者及有守禁者皆无令无事者得稽留止其旁,不从令者戮。敌人但至,千丈之城,必郭迎之,主人利。不尽千丈者勿迎也,视敌之居曲众少而应之,此守城之大体也。其不在此中者,皆心术与人事参之。凡守城者以亟伤敌为上,其延日持久以待救之至,不明于守者也,不能此,乃能守城。 守城之法,敌去邑百里以上,城将如今尽召五官及百长,以富人重室之亲,舍之官府,谨令信人守卫之,谨密为故。 及傅城,守城将营无下三百人。四面四门之将,必选择之有功劳之臣及死事之后重者,从卒各百人。门将并守他门,他门之上,必夹为高楼,使善射者居焉。女郭、冯垣一人。一人守之,使重室子。 五十步一击。因城中里为八部,部一吏,吏各从四人,以行冲术及里中。里中父老小不举守之事及会计者,分里以为四部,部一长,以苛往来不以时行、行而不他异者,以得其奸。吏从卒四人以上有分者,大将必与为信符;大将使人行守操信符,信不合及号不相应者,伯长以上辄止之,以闻大将。当止不止及从吏卒纵之,皆斩。诸有罪自死罪以上,皆遝父母、妻子同产。 诸男女有守于城上者,什六弩、四兵。丁女子、老少,人一矛。 卒有惊事,中军疾击鼓者三,城上道路、里中巷街,皆无得行,行者斩。女子到大军,令行者男子行左,女子行右,无并行。皆就其守,不从令者斩。离守者三日而一徇,而所以备奸也。里正与皆守宿里门,吏行其部,至里门,正与开门内吏,与行父老之守及穷巷幽间无人之处。奸民之所谋为外心,罪车裂。正与父老及吏主部者,不得,皆斩;得之,除,又赏之黄金,人二镒。大将使使人行守,长夜五循行,短夜三循行。四面之吏亦皆自行其守,如大将之行,不从令者斩。 诸灶必为屏,火突高出屋四尺。慎无敢失火,失火者斩其端,失火以为事者车裂。伍人不得,斩;得之,除。救火者无敢喧哗,及离守绝巷救火者斩。其正及父老有守此巷中部吏,皆得救之,部吏亟令人谒之大将,大将使信人将左右救之,部吏失不言者斩。诸女子有死罪及坐失火皆无有所失,逮其以火为乱事者如法。 围城之重禁,敌人卒而至,严令吏命无敢喧嚣、三最、进行、相视坐泣、流涕若视、举手相探、相指、相呼、相麾、相踵、相投、相击、相靡以身及衣、讼驳言语。及非令也而视敌动移者,斩。伍人不得,斩;得之,除。伍人逾城归敌,伍人不得,斩;与伯归敌,队吏斩;与吏归敌,队将斩。归敌者父母、妻子同产,皆车裂。先觉之,除。当术需敌。离地,斩。伍人不得,斩;得之,除。 其疾斗却敌于术,敌下终不能复上,疾斗者队二人,赐上奉。而胜围,城周里以上,封城将三十里地为关内侯,辅将如令赐上卿,丞及吏比于丞者,赐爵五大夫,官吏、豪杰与计坚守者,十人及城上吏比五官者,皆赐公乘。男子有守者爵,人二级,女子赐钱五千,男女老小先分守者,人赐钱千,复之三岁,无有所与,不租税。此所以劝吏民坚守胜围也。 吏卒侍大门中者,曹无过二人。勇敢为前行,伍坐,令各知其左右前后。擅离署,戮。门尉昼三阅之,莫,鼓击门闭一阅,守时令人参之,上逋者名。铺食皆于署,不得外食。守必谨微察视谒者、执盾、中涓及妇人侍前者志意、颜色、使令、言语之请。及上饮食,必令人尝,皆非请也,击而请故。守有所不说谒者、执盾、中涓及妇人侍前者,守曰断之、冲之若缚之,不如令及后缚者,皆断。必时素诫之。诸门下朝夕立若坐,各令以年少长相次,旦夕就位,先佑有功有能,其余皆以次立。五日,官各上喜戏、居处不庄、好侵侮人者一。 诸人士外使者来,必令有以执。将出而还若行县,必使信人先戒舍,室乃出迎,门守,乃入舍。为人下者常司上之,随而行,松上不随下。必须□□随。 客卒守主人,及以为守卫,主人亦守客卒。城中戍卒,其邑或以下寇,谨备之,数录其署,同邑者弗令共所守。与阶门吏为符,符合入,劳;符不合,牧,守言。若城上者,衣服,他不如令者。 宿鼓在守大门中。莫令骑若使者操节闭城者,皆以执毚。昏鼓,鼓十,诸门亭皆闭之。行者断,必击问行故,乃行其罪。晨见,掌文鼓,纵行者,诸城门吏各入请籥,开门已,辄复上籥。有符节不用此令。寇至,楼鼓五,有周鼓,杂小鼓乃应之。小鼓五后众军,断。命必足畏,赏必足利,令必行,令出辄人随,省其可行、不行。号,夕有号,失号,断。为守备程而署之曰某程,置署街街衢阶若门,令往来者皆视而放。诸吏卒民有谋杀伤其将长者,与谋反同罪,有能捕告,赐黄金二十斤,谨罪。非其分职而擅取之,若非其所当治而擅治为之,断。诸吏卒民非其部界而擅入他部界,辄收以属都司空若侯,侯以闻守,不收而擅纵之,断。能捕得谋反、卖城、逾城敌者一人。以令为除死罪二人,城旦四人。反城事父母去者,去者之父母妻子。 悉举民室材木、瓦若蔺石数,署长短小大。当举不举,吏有罪。诸卒民居城上者各葆其左右,左右有罪而不智也,其次伍有罪。若能身捕罪人若告之吏,皆构之。若非伍而先知他伍之罪,皆倍其构赏。 城外令任,城内守任。令、丞、尉亡得入当,满十人以上,令、丞、尉夺爵各二级;百人以上,令、丞、尉免,以卒戍。诸取当者,必取寇虏听之。 募民欲财物粟米以贸易凡器者,卒以贾予。邑人知识、昆弟有罪,虽不在县中而欲为赎,若以粟米、钱金、布帛、他财物免出者,令许之。传言者十步一人,稽留言及乏传者,断。诸可以便事者,亟以疏传言守。吏卒民欲言事者,亟为传言请之吏,稽留不言诸者,断。县各上其县中豪杰若谋士、居大夫重厚,口数多少。 官府城下吏、卒、民家前后左右相传保火。火发自燔,燔曼延燔人,断。诸以众强凌弱少及強姦人妇女,以喧哗者,皆断。诸以众强凌弱少及強姦人妇女,以喧哗者,皆断。 诸城门若亭,谨侯视往来行者符。符传疑若无符,皆诣县廷言,请问其所使;其有符传者,善舍官府。其有知识、兄弟欲见之,为召,勿令里巷中。三老、守闾令厉缮夫为荅。若他以事者、微者,不得入里中。三老不得入家人。传令里中有以羽,羽者三所差,家人各令其官中,失令若稽留令者,断。家有守者治食。吏、卒、民无符节而擅入里巷、官府,吏、三老、守闾者失苛止。皆断。 诸盗守器械、财物及相盗者,直一钱以上,皆断。吏、卒、民各自大书于杰,著之其署同,守案其署,擅入者,断。城上日壹废席蓐,令相错发。有匿不言人所挟藏在禁中者,断。 吏、卒民死者,辄召其人,与次司空葬之,勿令得坐泣。伤甚者令归治病家善养,予医给药,赐酒日二升、肉二斤,令吏数行闾,视病有瘳,辄造事上。诈为自贼伤以辟事者,族之。事已,守使吏身行死伤家,临户而悲哀之。 寇去事已,塞祷。守以令益邑中豪杰力斗诸有功者,必身行死伤者家以吊哀之,身见死事之后。城围罢,主亟发使者往劳,举有功及死伤者数使爵禄,守身尊宠,明白贵之,令其怨结于敌。 城上卒若吏各保其左右。若欲以城为外谋者,父母、妻子、同产皆断。左右知不捕告,皆与同罪。城下里中家人皆相葆,若城上之数。有能捕告之者,封之以千家之邑;若非其左右及他伍捕告者,封之二千家之邑。 城禁:使、卒、民不欲寇微职、和旌者,断。不从令者,断。非擅出令者,断。失令者,断。倚戟县下城,上下不与众等者,断。无应而妄喧呼者,断。总失者,断。誉客内毁者,断。离署而聚语者,断。闻城鼓声而伍后上署者,断。人自大书版,著之其署隔,守必自谋其先后,非其署而妄入之者,断。离署左右,共入他署,左右不捕,挟私书,行请谒及为行书者,释守事而治私家事,卒民相盗家室、婴儿,皆断,无赦;人举而藉之。无符节而横行军中者,断。客在城下,因数易其署而无易其养。誉敌:少以为众,乱以为治,敌攻拙以为巧者,断。客、主人无得相与言及相藉,客射以书,无得誉,外示内以善,无得应,不从令者,皆断。禁无得举矢书若以书射寇,犯令者父母、妻子皆断,身枭城上。有能捕告之者,赏之黄金二十斤。非时而行者,唯守及操太守之节而使者。 守入临城,必谨问父老、吏大夫、请有怨仇雠不相解者,召其人,明白为之解之。守必自异其人而藉之,孤之,有以私怨害城若吏事者,父母、妻子皆断。其以城为外谋者,三族。有能得若捕告者,以其所守邑小大封之,守还授印,尊宠官之,令吏大夫及卒民皆明知之。豪杰之外多交诸侯者,常请之,令上通知之,善属之,所居之吏上数选具之,令无得擅出入,连质之。术乡长者、父老、豪杰之亲戚父母、妻子,必尊宠之,若贫人食不能自给食者,上食之。及勇士父母、亲戚、妻子,皆时酒肉,必敬之,舍之必近太守。守楼临质宫而善周,必密涂楼,令下无见上,上见下,下无知上有人无人。 守之所亲,举吏贞廉、忠信、无害、可任事者,其饮食酒肉勿禁,钱金、布帛、财物各自守之,慎勿相盗。葆宫之墙必三重,墙之垣,守者皆累瓦釜墙上。门有吏,主者门里,筦闭,必须太守之节。葆卫必取戍卒有重厚者。请择吏之忠信者、无害可任事者。 令将卫,自筑十尺之垣,周还墙,门、闺者非令卫司马门。望气者舍必近太守,巫舍必近公社,必敬神之。巫祝史与望气者必以善言告民,以请上报守,守独知其请而已。无与望气妄为不善言惊恐民,断弗赦。 度食不足,食民各自占家五种石升数,为期,其在莼害,吏与杂訾。期尽匿不占,占不悉,令吏卒■得,皆断。有能捕告,赐什三。收粟米、布帛、钱金,出内畜产,皆为平直其贾,与主券人书之。事已,皆各以其贾倍偿之。又用其贾贵贱、多少赐爵,欲为吏者许之,其不欲为吏而欲以受赐赏爵禄,若赎出亲戚、所知罪人者,以令许之。其受构赏者令葆宫见,以与其亲。欲以复佐上者,皆倍其爵赏,某县某里某子家食口二人,积粟六百石,某里某子家食口十人,积粟百石。出粟米有期日,过期不出者王公有之,有能得若告之,赏之什三。慎无令民知吾粟米多少。 守入城,先以侯为始,得辄宫养之,勿令知吾守卫之备。侯者为异宫,父母妻子皆同其宫,赐衣食酒肉,信吏善待之。侯来若复,就间。守宫三难,外环隅为之楼,内环为楼,楼入葆宫丈五尺为复道。葆不得有室,三日一发席蓐,略视之,布茅宫中,厚三尺以上。发侯,必使乡邑忠信、善重士,有亲戚、妻子,厚奉资之。必重发侯,为养其亲若妻子,为异舍,无与员同所,给食之酒肉。遣他侯,奉资之如前侯,反,相参审信,厚赐之,侯三发三信,重赐之,不欲受赐而欲为吏者,许之二百石之吏。守珮授之樱其不欲为吏而欲受构赏,禄皆如前。有能入深至主国者,问之审信,赏之倍他侯。其不欲受赏而欲为吏者,许之三百石之吏者。扞士受赏赐者,守必身自致之其亲之其亲之所,见其见守之任。其次复以佐上者,其构赏、爵禄、罪人倍之。 出候无过十里,居高便所树表,表三人守之,比至城者三表,与城上烽燧相望,昼则举烽,夜则举火。闻寇所从来,审知寇形必攻,论小城不自守通者,尽葆其老弱、粟米、畜产遣卒候者无过五十人,客至堞,去之,慎无厌建。候者曹无过三百人,日暮出之,为微职。空队、要塞之人所往来者,令可口迹者无下里三人,平而迹;各立其表,城上应之。候出越陈表,遮坐郭门之外内,立其表,令卒之半居门内,令其少多无可知也。即有惊,见寇越陈去,城上以麾指之,迹坐击正期,以战备从麾所指。望见寇,举一垂;入竟,举二垂;狎郭,举三垂;入郭,举四垂;狎城;举五垂。夜以火,皆如此。 去郭百步,墙垣、树木小大尽伐除之。外空井尽窒之,无令可得汲也。外空窒尽发之,木尽伐之。诸可以攻城者尽内城中,令其人各有以记之,事以,各以其记取之。事为之券,书其枚数。当遂材木不能尽内,即烧之,无令客得而用之。 人自大书版,著之其署忠。有司出其所治,则从婬之法,其罪射。务色谩正,婬嚣不静,当路尼众舍事后就,逾时不宁,其罪射。喧嚣骇众,其罪杀。非上不谏,次主凶言,其罪杀。无敢有乐器、弊骐军中,有则其罪射。非有司之令,无敢有车驰、人趋,有则其罪射。无敢散牛马军中,有则其罪射。饮食不时,其罪射。无敢歌哭于军中,有则其罪射。令各执罚尽杀,有司见有罪而不诛,同罚,若或逃之,亦杀。凡将率斗其众失法,杀。凡有司不使去卒、吏民闻誓令,代之服罪。凡戮人于市,死上目行。 谒者侍令门外,为二曹,夹门坐,铺食更,无空。门下谒者一长,守数令入中,视其亡者,以督门尉与其官长,及亡者入中报。四人夹令门内坐,二人夹散门外坐。客见,持兵立前,铺食更,上侍者名。 守室下高楼候者,望见乘车若骑卒道外来者,及城中非常者,辄言之守。守以须城上候城门及邑吏来告其事者以验之,楼下人受候者言,以报守。 中涓二人,夹散门内坐,门常闭,铺食更;中涓一长者。环守宫之术衢,置屯道,各垣其两旁,高丈,为埤■,立初鸡足置,夹挟视葆食。而札书得必谨案视参食者,节不法,正请之。屯陈、垣外术衢街皆楼,高临里中,楼一鼓,聋灶;即有物故,鼓,吏至而止夜以火指鼓所。 城下五十步一厕,厕与上同圂,请有罪过而可无断者,令杼厕利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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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子 · 第四十三章 · 经说(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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止:彼以此其然也,说是其然也;我以此其不然也,疑是其然也。 □:谓四足兽,与生鸟与,物尽与,大小也。此然是必然,则俱。 为麋同名,俱斗,不俱二,二与斗也。包、肝、肺、子,爱也。橘、茅,食与招也。白马多白,视马不多视,白与视也。为丽不必丽,不必丽与暴也。为非以人是不为非、若为夫勇不为夫,为屦以买衣为屦,夫与屦也。 二与一亡,不与一在,偏去未。有文实也,而后谓之;无文实也,则无 谓也。不若敷与美:谓是,则是固美也;谓也,则是非美;无谓,则无报也。 见不见,离一二,不相盈,广修坚白。 举不重不与箴,非力之任也;为握者之■(觭)倍,非智之任也。若耳目异。 木与夜孰长?智与粟孰多?爵、亲、行、贾,四者孰贵?麋与霍孰高?麋与霍孰霍?■与瑟孰瑟? 偏:俱一无变。 假:假必非也而后假。狗,假霍也,犹氏霍也。 物:或伤之,然也;见之,智也;告之,使智也。 疑:逢为务则士,为牛庐者夏寒,逢也。举之则轻,废之则重,非有力也;沛从削,非巧也若石羽,循也。斗者之敝也,饮酒,若以日中,是不可智也,愚也。智与?以己为然也与?愚也。 俱:俱一,若牛马四足;惟是,当牛马。数牛数马,则牛马二;数牛马,则牛马一。若数指,指五而五一。 长宇:徙而有处宇,宇南北,在旦有在莫。宇徙久。 无坚得白,必相盈也。 在:尧善治,自今在诸古也。自古在之今,则尧不能治也。 景:光至,景亡;若在,尽古息。 景:二光夹一光,一光者景也。 景:光之人煦若射。下者之人也高,高者之人也下。足敝下光,故成景于上;首敝上光,故成景于下。在远近有端,与于光,故景障内也。 景:日之光反烛人,则景在日与人之间。 景:木柂,景短大。木正,景长小。大小于木,则景大于木。非独小也,远近。 临:正鉴,景寡、貌能、白黑、远近柂正,异于光。鉴、景当俱,就、去尒当俱,俱用北。鉴者之臭,于鉴无所不鉴。景之臭无数,而必过正。故同处其体俱,然鉴分。 鉴:中之内,鉴者近中,则所鉴大,景亦大;远中,则所鉴小,景亦小。而必正,起于中,缘正而长其直也。中之外,鉴者近中,则所鉴大,景亦大;远中,则所鉴小,景亦小。而必易,合于中,而长其直也。 鉴:鉴者近,则所鉴大,景亦大;其远,所鉴小,景亦小。而必正。景过正,故招。 负:衡木,加重焉而不挠,极胜重也。右校交绳,无加焉而挠,极不胜重也。不胜重也。衡,加重于其一旁,必捶,权重相若也。相衡,则本短标长。两加焉重相若,则标必下,标得权也。 挈:有力也;引,无力也。不正所挈之止于施也,绳制挈之也,若以锥刺之。挈,长重者下,短轻者上,上者愈得,下下者愈亡。绳直权重相若,则正矣。收,上者愈丧,下者愈得;上者权重尽,则遂。 挈:两轮高,两轮为輲,车梯也。重其前,弦其前,载弦其前,载弦其轱,而县重于其前。是梯,挈且挈则行。凡重,上弗挚,下弗收,旁弗劾,则下直;扡,或害之也。流梯者不得流直也。今也废尺于平地,重,不下,无■也。若夫绳之引轱也,是犹自舟中引横也。倚:倍、拒、坚、■,倚焉则不正。 谁:并石、累石,耳夹寝者,法也。方石去地尺,关石于其下,县丝于 其上,使适至方石。不下,柱也。胶丝去石,挈也。丝绝,引也,未变而名易,收也。 买:刀、籴相为贵。刀轻、则籴不贵;刀重,则籴不易。王刀无变,籴有变。岁变籴,则岁变刀,若鬻子。 贾:尽也者,尽去其以不售也。其所以不售去,则售。正贾也宜不宜,正欲不欲,若败邦鬻室嫁子。 无:子在军,不必其死生;闻战,亦不必其生。前也不惧,今也惧。 或:知是之非此也,有知是之不在此也,然而谓此南北,过而以已为然。始也谓此南方,故今也谓此南方。 智:论之非智,无以也。 谓:“所谓非同也,则异也。同则或谓之狗,其或谓之犬也;异则或谓之牛,牛或谓之马也。俱无胜。”是不辩也。辩也者,或谓之是,或谓之非,当者胜也。 无:让者酒,未让始也,不可让也。 于:石,一也;坚、白,二也,而在石。故有智焉,有不智焉,可。 有指:子智是,有智是吾所先举,重。则子智是,而不智吾所先举也,是一。谓“有智焉,有不智焉”,可。若智之,则当指之智告我,则我智之,兼指之以二也。衡指之,参直之也。若曰“必独指吾所举,毋举吾所不举”,则者固不能独指。所欲相不传,意若未校。且其所智是也,所不智是也,则是智是之不智也,恶得为一?谓而“有智焉,有不智焉”。 所:春也,其执固不可指也;逃臣,不智其处;狗犬,不智其名也;遗者,巧弗能两也。 智:智狗重智犬,则过;不重,则不过。 通:问者曰:“子知驘乎?”应之曰:“驘,何谓也?”彼曰:“施。”则智之。若不问驘何谓,径应以弗智,则过。且应,必应问之时。若应长,应有深浅、大常中;在兵人长。 所:室堂,所存也。其子,存者也。据在者而问室堂,恶可存也?主室堂而问存者,孰存也?是一主存者以问所存,一主所存以问存者。 五合,水、土、火、火离,然火铄金,火多也。金靡炭,金多也。合之府水,木离木。若(识)麋与鱼之数,惟所利。 无:欲恶伤生损寿,说以少连,是谁爱也?尝多粟,或者欲不有能伤也,若酒之于人也。且■人利人,爱也,则唯■,弗治也。 损:饱者去余,适足,不害。能害,饱,若伤麋之无脾也。且有损而后益者,若疟病之之于疟也。 智:以目见;而目以火见,而火不见。惟以五路智久,不当以目见,若以火见。 火:谓火热也,非以火之热。 我有若视,曰智。杂所智与所不智而问之,则必曰:“是所智也,是所不智也。”取、去,俱能之,是两智之也。 无:若无焉,则有之而后无;无天陷,则无之而无。 擢疑,无谓也。臧也今死,而春也得文,文死也可,且犹是也。 且然,必然;且已,必已,且用工而后已者,必用工而后已。 均:发均县轻重而发绝,不均也。均,其绝也莫绝。 尧霍,或以名视人,或以实视人。举友富商也,是以名视人也;指是臛 也,是以实视人也。尧之义也,是声也于今,所义之实处于古。若殆于城门与于臧也。 狗:狗,犬也。谓之杀犬,可。若两■。 使:令,使也。我使我,我不使,亦使我;殿戈亦使,毁不美,亦使殿。 荆沈,荆之贝也。则沈浅非荆浅也,若易五之一。 以楹之抟也,见之,其于意也不易,先智。意,相也。若楹轻于秋,其于意也洋然。 段、椎、锥,俱事于履,可用也。成绘屦过椎,与成椎过绘屦同,过仵也。 一:五,有一焉;一,有五焉;十,二焉。 非■半,进前取也,前,则中无为半,犹端也。前后取,则端中也。■必半,毋与非半;不可■也。 可无也,已给,则当给,不可无也。久有穷而穷。 正丸,无所处而不中县,抟也。 伛宇不可偏举,字也。进行者,先敷近,后敷远。 行者行者,必先近而后远。远近,修也;先后,久也。民行修,必以久也。 一方尽类,俱有法而异。或木或石,不害其方之相合也。尽类犹方也。物俱然。 牛狂与马惟异,以牛有齿,马有尾,说牛之非马也。不可。是俱有,不偏有,偏无有。曰之与马不类,用牛有角、马无角,是类不同也。若举牛有角、马无角,以是为类之不同也,是狂举也,犹牛有齿、马有尾。 或不非牛而非牛也,则或非牛或牛而牛也可。故曰:牛马非牛也未可,牛马牛也未可。则或可或不可,而曰“牛马牛也未可”亦不可。且牛不二,马不二,而牛马二。则牛不非牛,马不非马,而牛马非牛非马,无难。 彼:正名者彼、此,彼此,可。彼彼止于彼,此此止于此,彼此,不可,彼且此也,彼此亦可。彼此止于彼此,若是而彼此也,则彼亦且此此也。 唱无过,无所周,若稗。和无过,使也,不得已。唱而不和,是不学也;智少而不学,必寡。和而不唱,是不教也;智而不教,功适息。使人夺人衣,罪或轻或重;使人予人酒,或厚或薄。 闻在外者所不知也,或曰:“在室者之色,若是其色。”是所不智若所智也。犹白若黑也,谁胜?是若其色也,若白者必白。今也智其色之若白也,故智其白也。夫名,以所明正所不智,不以所不智疑所明。若以尺度所不智长。外,亲智也;室中,说智也。 以悖,不可也。出入之言可,是不悖,则是有可也。之人之言不可,以当,必不审。惟:谓是霍,可,而犹之非夫霍也。谓彼是是也,不可。谓者毋惟乎其谓。彼犹惟乎其谓,则吾谓不行;彼若不惟其谓,则不行也。 无:“南者有穷则可尽,无穷则不可尽。有穷、无穷未可智,则可尽、不可尽,不可尽,未可智。人之盈之否未可智,而必人之可尽、不可尽亦未可智,而必人之可尽爱也,悖。”人若不盈先穷,则人有穷也,尽有穷无难,盈无穷,则无穷尽也,尽有穷无难。 不二智其数,恶知爱民之尽文也?或者遗乎其问也?尽问人,则尽爱其所问。若不智其数,而智爱之尽文也,无难。 仁:仁,爱也;义,利也。爱、利,此也;所爱、所利,彼也。爱、利 不相为内、外,所爱、利亦不相为外内。其为仁内也,义外也,举爱与所利也,是狂举也。若左目出,或目入。 学也以为不知学之无益也,故告之也。是使智学之无益也,是教也。以学为无益也,教,悖。 论诽:诽之可不可。以理之可诽,虽多诽,其诽是也;其理不可非,虽少诽,非也。今也谓多诽者不可,是犹以长论短。 不诽,非已之诽也。不非诽。非可非也,不可非也。是不非诽也。 物甚长甚短,莫长于是,莫短于是,是之是也非是也者,莫甚于是。 取高下,以善不善为度。不若山泽,处于善于处上。下所请,上也。 不是:是,则是,且是焉。今是文于是,而不于是,故是不文是不文,则是而不文焉。今是不文于是,而文与是,故文与是不文同说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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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子 · 第五十二章 · 备城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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禽滑厘问于子墨子曰:“由圣人之言,凤鸟之不出,诸侯畔殷周之国,甲兵方起于天下,大攻小,强执弱,吾欲守小国,为之奈何?”子墨子曰:“何攻之守?”禽滑厘对曰:“今之世常所以攻者:临、钩、冲、梯、堙、水、穴、突、空洞、蚁傅、轒辒、轩车,敢问守此十二者奈何?”子墨子曰:“我城池修,守器具,推粟足,上下相亲,又得四邻诸侯之救,此所以持也。且守者虽善,则犹若不可以守也。若君用之守者,又必能乎守者,不能而君用之,则犹若不可以守也。然则守者必善而君尊用之,然后可以守也。”凡守围城之法,厚以高;壕池深以广;楼撕揗,守备缮利;薪食足以支三月以上;人众以选;吏民和;大臣有功劳于上者,多主信以义,万民乐之无穷;不然,父母坟墓在焉;不然,山林草泽之饶足利;不然,地形之难攻而易守也;不然,则有深怨于适而有大功于上;不然,则赏明可信而罚严足畏也。此十四者具,则民亦不宜上矣,然后城可守。十四者无一,则虽善者不能守矣。 故凡守城之法,备城门为县门,沉机长二丈,广八尺,为之两相如;门扇数合相接三寸。施土扇上,无过二寸。堑中深丈五,广比扇,堑长以力为度,堑之末为之县,可容一人所。客至,诸门户皆令凿而慕孔。孔之,各为二慕二,一凿而系绳,长四尺。城四面四隅皆为高磨■,使重室子居其上候适,视其态状与其进左右所移处,失候斩。 适人为穴而来,我亟使穴师选本,迎而穴之,为之且内弩以应之。 民室杵木瓦石,可以盖城之备者,尽上之。不从令者斩。 昔筑,七尺一居属,五步一垒。五筑有锑。长斧,柄长八尺。十步一长镰,柄长八尺。十步一斗,长椎,柄长六尺,头长尺,斧其两端。三步一大铤,前长尺,蚤长五寸。两铤交之,置如平,不如平不利,兑其两末。 穴队若冲队,必审如攻队之广狭,而令邪穿其穴,令其广必夷客队。 疏束树木,令足以为柴抟,毋前面树,长丈七尺一,以为外面,以柴抟从横施之,外面以强涂,毋令土漏。令其广厚,能任三丈五尺之城以上,以柴木土稍杜之,以急为故。前面之长短,豫蚤接之,令能任涂,足以为堞,善涂其外,令毋可烧拔也。 大城丈五为闺门,广四尺。为郭门,郭门在外,为衡,以两木当门,凿其木维敷上堞。为斩县梁,■穿断城,以板桥邪穿外,以板次之,倚杀如城报。城内有傅壤,因以内壤为外。凿其间,深丈五尺,室以樵,可烧之以待适。令耳属城,为再重楼,下凿城外堞,内深丈五,广丈二。楼若令耳,皆令有力者主敌,善射者主发,佐皆广矢。 治裾。诸延堞高六尺,部广四尺,皆为兵弩简格。 转射机,机长六尺,貍一尺。两材合而为之辒,辒长二尺,中凿夫之为道臂,臂长至桓。二十步一,令善射之者,佐一人,皆勿离。 城上百步一楼,楼四植,植皆为通舄,下高丈,上九尺,广、丧各丈六尺,皆为宁。三十步一突,九尺,广十尺,高八尺,凿广三尺,表二尺,为宁。城上为攒火,夫长以城高下为度,置火其末。城上九尺一弩、一戟、一椎、一斧、一艾,皆积参石、蒺藜。 渠长丈六尺,夫长丈二尺,臂长六尺,其貍者三尺,树渠毋傅堞五 寸。藉莫长八尺,广七尺,其木也广五尺,中藉苴为之桥,索其端;适攻,令一人下上之,勿离。 城上二十步一藉车,当队者不用此数。城上三十步一■灶。 持水者必以布麻斗、革盆,十步一。柄长八尺,斗大容二斗以上到三斗。敝裕、新布长六尺,中拙柄,长丈,十步一,必以大绳为箭。城上十步一鈂。水缻,容三石以上,小大相杂。盆、蠡各二财。 为卒干饭,人二斗,以备阴雨,面使积燥处。令使守为城内堞外行餐。置器备,杀沙砾、铁。皆为坯斗。令陶者为薄缻,大容一斗以上至二斗,即用取,三秘合束。坚为斗城上隔。栈高丈二,剡其一末。为闺门,闺门两扇,令可以各自闭也。 救闉池者,以火与争,鼓橐,冯埴外内,以柴为燔。灵丁,三丈一,火耳施之。十步一人,居柴,内弩;弩半,为狗犀者环之。墙七步而一。救车火,为烟矢射火城门上,凿扇上为栈,涂之,持水麻斗、革盆救之。门扇薄植,皆凿半尺一寸,一涿弋,弋长二寸,见一寸相去七寸,厚涂之以备火。城门上所凿以救门火者,各一垂水,火三石以上,小大相杂。门植关必环锢,以锢金若铁鍱之。门关再重,鍱之以铁,必坚。梳关,关二尺,梳关一苋,封以守印,时令人行貌封,及视关入桓浅深。门者皆无得挟斧、斤、凿、锯、椎。 城上二步一渠,渠立程,丈三尺,冠长十丈,辟长六尺。二步一荅,广九尺,袤十二尺。二步置连梃,长斧、长椎各一物;枪二十枚,周置二步中。二步一木弩,必射五十步以上。及多为矢,节毋以竹箭,楛、赵、■、榆,可。盖求齐铁夫,播以射■及栊枞。二步积石,石重千钧以上者,五百枚。毋百以亢,疾犁、壁皆可善方。二步积苙,大一围,长丈,二十枚。五步一罂,盛水。有奚,奚蠡大容一斗。五步积狗尸五百枚,狗尸长三尺,丧以弟,瓮其端,坚约弋。十步积抟,大二围以上,长八尺者二十枚。二十五步一灶,灶有铁鐕容石以上者一,戒以为汤。及持沙,毋下千石。三十步置坐候楼,楼出于堞四尺,广三尺,广四尺,板周三面,密傅之,夏盖其上。五十步一藉车,藉车必为铁纂。五十步一井屏,周垣之,高八尺。五十步一方,方尚必为关籥守之。五十步积薪,毋下三百石,善蒙涂,毋令外火能伤也。百步一栊枞,起地高五丈;三层,下广前面八尺,后十三尺,其上称议衰杀之。百步一木楼,楼广前面九尺,高七尺,楼■居■,出城十二尺。百步一井,井十瓮,以木为系连。水器容四斗到六斗者百。百步一积杂秆,大二围以上者五十枚,百步为橹,橹广四尺,高八尺,为冲术。百步为幽■,广三尺高四尺者千。二百步一立楼,城中广二丈五尺二,长二丈,出枢五尺。城上广三步到四步,乃可以为使斗。俾倪广三尺,高二尺五寸。陛高二尺五,广长各三尺,远广各六尺。城上四隅童异,高五尺,四尉舍焉。 城上七尺一渠,长丈五尺,貍三尺,去堞五寸;夫长丈二尺,臂长六尺半植一凿,内后长五寸。夫两凿,渠夫前端下堞四寸而适。凿渠、凿坎,覆以瓦,冬日以马夫寒,皆待命,若以瓦为坎。 城上千步一表,长丈,弃水者操表摇之。五十步一厕,与下同圂。之厕者不得操。城上三十步一藉车,当队者不用。城上五十步一道陛,高二尺五寸,长十步。城上五十步一楼■,■勇勇必重。土楼百步一,外门发楼,左右渠之。为楼加藉幕,栈上出之以救外。城上皆毋得有室,若也可依匿者, 尽除去之。城下州道内百步一积薪,毋下三千石以上,善涂之。城上十人一什长,属一吏士、一帛尉。 百步一亭,高垣丈四尺,厚四尺,为闺门两扇,令各可以自闭,亭一尉,尉必取有重厚忠信可任事者。二舍共一井爨,灰、康、秕、杯、马矢,皆谨收藏之。 城上之备:渠谵、藉车、行栈、行楼、到、颉皋、连梃、长斧、长椎、长兹、距、飞冲、县□、批屈。楼五十步一,堞下为爵穴,三尺而一为薪皋,二围,长四尺半,必有洁。瓦石重二升以上,上城上。沙,五十步一积。灶置铁鐟焉,与沙同处。木大二围,长丈二尺以上,善耿其本,名曰长从,五十步三十。木桥长三丈,毋下五十。复使卒急为垒壁,以盖瓦复之。用瓦木罂,容十升以上者,五十步而十,盛水且用之。五十二者十步而二。 城下里中家人,各葆其左右前后,如城上。城小人众,葆离乡老弱国中及他大城。寇至,度必攻,主人先削城编,唯勿烧。寇在城下,时换吏卒署,而毋换其养,养毋得上城。寇在城下,收诸盆瓮耕,积之城下,百步一积,积五百。城门内不得有室,为周官桓吏,四尺为倪。行栈内闭,二关一堞。 除城场外,去池百步,墙垣树木小大俱坏伐,除去之。寇所从来,若昵道、傒近若城场,皆为扈楼,立竹箭天中。 守堂下为大楼,高临城,堂下周散道;中应客,客待见。时召三老在葆宫中者,与计事得先。行德计谋合,乃入葆。葆入守,无行城,无离舍。诸守者审知卑城浅池,而错守焉。晨暮卒歌以为度,用人少易守。 守法:五十步丈夫十人、丁女二十人、老小十人,计之五十步四十人。城下楼卒,率一步一人,二十步二十人。城小大以此率之,乃足以守圉。 客冯面而蛾傅之,主人则先之知,主人利,客适。客攻以遂,十万物之众,攻无过四队者,上术广五百步,中术三百步,下术五十步。诸不尽百五步者,主人利而客病。广五百步之队,丈夫千人,丁女子二知人,老小千人,凡四千人,而足以应之,此守术之数也。使老小不事者,守于城上不当术者。 城持出必为明填,令吏民皆智知之。从一人百人以上,持出不操填章,从人非其故人乃其稹章也,千人之将以上止之,勿令得行。行及吏卒从之,皆斩,具以闻于上。此守城之重禁之。夫奸之所生也,不可不审也。 城上为爵穴,下堞三尺,广其外,五步一。爵穴大容苴,高者六尺,下者三尺,疏数自适为之。 塞外堑,去格七尺,为县梁。城■陕不可堑者勿堑。城上三十步一聋灶。 人擅苣,长五节。寇在城下,闻鼓音,燔苣,复鼓,内苣爵穴中,照外。 诸藉车皆铁什。藉车之柱长丈七尺,其貍者四尺;夫长三丈以上至三丈五尺,马颊长二尺八寸,试藉车之力而为之困,失四分之三在上。藉车,夫长三尺,四二三在上,马颊在三分中。马颊长二尺八寸,夫长二十四尺,以下不用。治困以大车轮。藉车桓长丈二尺半。诸藉车皆铁什,复车者在之。 寇■池来,为作水甬,深四尺,坚慕貍之。十尺一,覆以瓦而 待令。以木大围长二尺四分而早凿之,置炭火其中合慕之,而以藉车投之。 为疾犁投,长二尺五寸,大二围以上。 涿弋,弋长七寸,弋间六寸,剡其末。 狗走,广七寸,长尺八寸,蚤长四寸,犬耳施之。 子墨子曰:“守城之法,必数城中之木,十人之所举为十挈,五人之所举为五挈,凡轻重以挈为人数。为薪樵挈,壮者有挈,弱者有挈,皆称其任。凡挈轻重所为,吏人各得其任。”城中无食则为大杀。 去城门五步大堑之,高地三丈,下地至,施贼其中,上为发梁,而机巧之,比传薪土,使可道行,旁有沟垒,毋可逾越,而出佻且比,适人遂入,引机发梁,适人可禽。适人恐惧而有疑心,因而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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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子 · 第六十八章 · 迎敌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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敌以东方来,迎之东坛,坛高八尺,堂密八;年八十者八人,主祭;青旗、青神长八尺者八,弩八,八发而止;将服必青,其牲以鸡。敌以南方来,迎之南坛,坛高七尺,堂密七;年七十者七人,主祭;赤旗、赤神长七尺者七,弩七,七发而止;将服必赤,其牲以狗。敌以西方来,迎之西坛,坛高九尺,堂密九;年九十者九人,主祭;白旗、素神长九尺者九,弩九,九发而止;将服必白,其牲以羊。敌以北方来,迎之北坛,坛高六尺,堂密六;年六十者六人,主祭;墨旗、黑神长六尺者六,弩六,六发而止;将服必黑,其牲以彘。从外宅诸名大祠,灵巫或祷焉,给祷牲。 凡望气,有大将气,有小将气,有往气,有来气,有败气,能得明此者可知成败、吉凶。举巫、医、卜有所长,具药,宫之,善为舍。巫必近公社,必敬神之。巫、卜以请守,守独智巫、卜望气之请而已。其出入为流言,惊骇恐吏民,谨微察之,断罪不赦。 牧贤大夫及有方技者若工,弟之。举屠、酤者置厨给事,弟之。 凡守城之法,县师受事,出葆,循沟防,筑荐通涂,修城,百官共财,百工即事,司马视城修卒伍。设守门,二人掌左堰,二人掌左堰,四人掌闭,百甲坐之。 城上步一甲、一戟,其赞三人。五步有五长,十步有什长,百步有百长,旁有大率,中有大将,皆有司吏卒长。城上当阶,有司守之。移中中处,泽急而奏之。士皆有职。 城之外,矢之所遝,坏其墙,无以为客菌。三十里之内,薪蒸、水皆入内。狗、彘、豚、鸡食其肉,敛其骸以为醢,腹病者以起。 城之内,薪蒸庐室,矢之所遝,皆为之涂菌。令命昏纬狗纂马,■纬。静夜闻鼓声而噪,所以堰客之气也,所以固民之意也,故时噪则民不疾矣。 祝、史乃告于四望、山川、社稷,先于戎,乃退。公素服誓于太庙,曰:“其人为不道,不修义详,唯乃是王,曰:‘予必怀亡尔社稷,灭尔百姓。’二参子尚夜自厦,以勤寡人,和心比力兼左右,各死而守。”既誓,公乃退食。舍于中太庙之右,祝、史舍于社。百官具御,乃斗,鼓于门,右置旗,左置旌于隅练名。射参发,告胜,五兵咸备,乃下,出挨,升望我郊。乃命鼓,俄升,役司马射自门右,蓬矢射之,茅参发,弓弩继之;校自门左,先以挥,木石继之。祝、史、宗人告社,覆之以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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墨子 · 第四十章 · 经(上)

墨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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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,所得而后成也。止,以久也。体,分于兼也。必,不已也。知,材也。平,同高也。虑,求也。同长,以正相尽也。知,接也。中,同长也。智,明也。厚,有所大也。仁,体爱也。日中,正南也。义,利也。直,参也。礼,敬也。圜,一中同长也。行,为也。方,柱隅四讙也。实,荣也。倍,为二也。忠,以为利而强低也。端,体之无序而最前者也。孝,利亲也。有间,中也。信,言合于意也。间,不及旁也。佴,自作也。纑,间虚也。狷,作嗛也。盈,莫不有也。廉,作非也。坚白,不相外也。令,不为所作也。撄,相得也。任,士损己而益所为也。似,有以相撄,有不相撄也。勇,志之所以敢也。次,无间而不撄撄也。力,形之所奋也。 法,所若而然也。生,刑与知处也。佴,所然也。卧,知无知也。说,所以明也。梦,卧而以为然也。攸,不可两不可也。平,知无欲恶也。辩,争彼也。辩胜,当也。利,所得而喜也。为,穷知而县于欲也。害,所得而恶也。已,成、亡。治,求得也。使,谓、故。誉,明美也。名,达、类、私。诽,明恶也。谓,移、举、加。举,拟实也。知,闻、说、亲、名、实、合、为。言,出举也。闻,传亲。且,言然也。见,体、尽。君,臣、萌通约也。合,正、宜、必。功,利名也。欲正,权利;且恶正,权害。赏,上报下之功也。为,存、亡、易、荡、治、化。罪,犯禁也。同,重、体、合、类。罚,上报下之罪也。异,二、不体、不合、不类。同、异而俱于之一也。同、异交得放有、无。久,弥异时也。宇,弥异所也。闻,耳之聪也。穷,或有前不容尺也。循所闻而得其意,心之察也。尽,莫不然也。言,口之利也。 始,当时也。执所言而意得见,心之辩也。化,征易也。诺,不一利用。损,偏去也。服,执誽、音利。巧转,则求其故。大益。儇,秪。法同,则观其同。库,易也。法异,则观其宜。动,或从也。止,因以别道。读此书旁行,正无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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