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孟子 · 第十四节》

  孟子曰:“求也为季氏宰,无能改于其德,而赋粟倍他日。孔子曰:‘求非我徒也,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。’由此观之,君不行仁政而富之,皆弃于孔子者也。况于为之强战?争地以战,杀人盈野;争城以战,杀人盈城。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,罪不容于死。故善战者服上刑,连诸侯者次之,辟草莱、任土地者次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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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

  孟子说:“冉求做了季氏的家臣,没有能力改变季氏执政的规律,却把田赋增加了一倍。孔子说:‘冉求已经不是我的弟子了,弟子们可以大张旗鼓的去攻击他了。’由此看来,国君不施行爱民政策而敛财致富的人,都是被孔子所厌弃的,更何况是还要替他卖力打仗的人呢?为争夺地盘而战,尸横遍野;为掠夺城镇而战,往往杀人满城;这就是所谓的为了土地而吃人肉,这些人真是死不足惜。所以那些喜欢战争、善于战争的人应该受到严厉的刑罚,能够连结诸侯而不打仗的人次之,开辟荒野来成为土地的人又次之。”

参考资料:
1、 佚名.xxxx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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